BYDFi 異常交易行為處理辦法

一、概述
為規範交易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確保交易的公平性,BYDFi將對用戶交易行為進行管理,發現交易行為異常,可以啟動異常交易行為處理程序,對異常交易用戶採取相應管理措施。
二、異常交易行為的認定
當用戶參與交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
(一) 以自己為交易對像多次進行自買自賣的行為或一組實際控制關係帳戶內的使用者之間多次進行相互為對手方的交易(自成交),包括但不限於單一或多個交易帳戶資金來源相同、IP相同、交易行為同步等異常行為;單一或多個實際控制帳款對倒、對勒索
(二) 日內出現頻繁掛單並撒銷掛單,可能影響交易價格或誤導市場其他參與者進行交易的行為(頻繁掛撤單);
(三) 日內岀現多次大額掛單並撒銷掛單,可能影響交易價格或誤導市場其他參與者進行交易的行為(大額掛撤單);
(四) 單日在某種交易產品(包括但不限於BYDFi合約交易、現貨交易、槓桿交易)上的開倉交易數量超過交易所製定的日內開倉交易量的;
(五) 採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可能影響BYDFi交易所繫統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的行為;
(六) 不正當意圖交易行為:指 BYDFi合理判斷可能有疑似或實際的市場操縱及/或市場濫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 在交易的可執行價格與當前市場價格顯著不符的情況下進行交易以獲利。
- 透過其他方式刻意影響市場價格或交易深度,以達到市場操縱的目的。
- 利用 BYDFi提供的價格機製或其他技術漏洞進行不當得利。
- 異常刷量交易以製造虛假市場活動假像或影響市場行為,從而進行不當得利。
(七) 多帳戶協同行為:若二個或以上帳戶存在共同控製或高度關聯,並透過同步或配合的方式,實施可能構成市場操縱或市場濫用的交易行為,BYDFi可依據綜合線索,進行整體研判與處置;
(八) BYDFi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異常交易行為的處理
為保障BYDFi交易市場安全,用戶出現文字所列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BYDFi可以在不做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針對異常交易帳戶自行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用戶報告交易狀況;
(二)限制、暫停或終止該使用者存取BYDFi官網網站;
(三)限制開倉、限期平倉、強制平倉;
(四)限制該帳戶出金、入金;
(五)關閉該帳戶並沒收剩餘資產;
(六)根據交易所業務規則可以採取的其他措施。
四、責任說明
用戶參與BYDFi交易應遵守法律法規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須接受交易所對其交易行為的合理性管理和監控,自覺規範交易行為。
BYDFi 有權就異常交易行為尋求公平的、在法律範圍內許可的一切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限制異常交易帳戶的一切交易活動,如因涉嫌違反本規則而造成經濟損失,BYDFi不承擔任何責任。